保安部奖惩 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 1、对工作流程或 管理 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 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 规章 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 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 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 ,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 不使用礼貌用语。   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 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 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 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 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 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 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 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 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 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 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 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 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 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