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里的防火措施   (一)客房写字间的防火措施   1.客房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棉织品,应经阻燃处理。   2.客房内除了原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剃须刀等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它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3.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宾馆、饭店,应及时交由服务员进行专门保管和存放。   4.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安全疏散指示图和旅客须知等安全指南。   5.服务员应对倒床吸烟、乱扔烟头、入睡后不关音响和电视人员等违反消防安全 管理 的行为进行劝阻,必要时可请保安进行制止。   6.写字间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其中必须明确防火责任制。   7.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每四至五个标准间配备一组ABC类干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其完整好用。   (二)餐厅、厨房的防火措施   1.餐厅内禁止拉接临时用电线路,所有线路和电气设备均应由正式电工敷设安装。   2.餐厅必须留足通道,并保持通道及进出口畅通无阻。   3.使用蜡烛照明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物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4.供应火锅的风味餐厅,最好使用电磁炉、固定酒炉,不要使用液体酒精炉、木炭炉、液化炉。   5.楼层客房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和其它公共活动区域。   6.定期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仪表阀门,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和启动各种电源开关。   7.厨房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热、受潮、腐蚀、摩擦等损毁。   8.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得超过2/3,以防溢锅引起火灾。   9.厨房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10.厨房应按有关规范配备相应灭火器材,除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外,还应配备石棉毯等简易灭火器材。 (三)电气设备安装维护的防火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变配电室设在客房区内或地下室时,应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在各机房内,应配足相应灭火器材。   3.增添大容量电气设备时,应经过供电、消防等部门审核同意,禁止私自增设。   4.建筑内应尽量使用铜芯线,线路进入夹层闷顶时,应穿钢管保护,并使用专用接线盒。   5.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所有接地装置,每年要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同时要对线路的绝缘进行测试。   6.照明灯具等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如附近有可燃物时,应加石棉或石棉瓦(板)隔热;大功率灯具的线头,应用耐高温瓷套管保护;潮湿部位的灯具,应用防潮灯。   7.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防烟排烟设备等用电,应为消防专用电源,采用一、二级负荷供电,其线路应用金属管保护,并敷设在不燃件上。   (四)维护的防火措施   1.维护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应报请保卫部门批准,签发动火证,同时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清除周围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派专人监护等。   2.严禁在防火墙、楼板上任意开孔,若必须开孔时,其缝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严密。如风管穿过防火墙、楼板,应在其穿过处设置阻火闸门。 (五)安全疏散设施   1.设置电梯的建筑内应设置消防专用电梯,高层建筑应设封闭式或防排烟楼梯,必要时可设直升机停机坪。   2.宾馆、饭店的底层楼面应挂安全疏散示意平面图。   3.为保证火灾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及其通道上设其它用房和堆放物资。   三、应急准备   (一)宾馆、饭店应制定灭火作战预案,绘制出以疏散抢救人员为中心的灭火作战指挥图和联络图。所有保安人员均应了解应急预案。   (二)全体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演练,了解和掌握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免临时慌乱。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两次包括旅客在内的消防演习。   (三)在夜间应留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毒抢险工具。高层宾馆、饭店应配备楼层救生器材;并用醒目标志标明其用途和使用方法。   (四)客房宜备有专用逃生电筒、湿毛巾等,以备万一之需。   (五)消防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的使用,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使系统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