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1.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及饭店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坐支挪用现金及白条抵库,不得超过存限额及现金使用现金.
2. 每天营业收入需由总出纳及保安共同到前台保险箱取款,并由保安护送到出纳办公室.
3. 交款袋内现金清点,由财务部文员负责监点,监点无误后,由保安陪同出纳送到银行.
4.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合法的凭证,无凭证收现金必须开据收款收据,退还定金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据,现金收付必须加盖收讫、付讫章.
5. 核定库存备用金如下:总出纳壹万元、总台收银伍仟元、外币兑换壹万元、各餐饮收银伍佰元、商场、商务中心、美容室各贰佰元、票务中心三仟元等。
6. 总出纳每月不定期抽查各点备用金若干次,抽查结果报财务总监,发现短少,查究责任。
7. 总出纳保管出纳保险箱及总台投款箱钥匙,投款箱钥匙及抽屉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做到人离柜锁,下班后应将现金全部放入保险箱。
8. 现金收付过程中,长款作营业外收入,短款由经手人承担;在饭店提供设备、用品前提下,收入的假币由经手人承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