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 管理规定
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员工在本酒店所在地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酒店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酒店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管人员检查。
三、员工宿舍指定人员宿舍管理员,其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配合办公室安排员工住宿及宿舍公 共区域的清扫卫生,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及门户安全。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酒店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
管直至 总经理 :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擅自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时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上级 主管 并 送医院治疗。
4、服从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 酒店质检 及宿舍主管部门须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桌椅、玻璃、空调、门窗、床铺等)酒店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六、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管员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