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 产品价格:
价格=材料 成本 +利润+税金+生产经营费用
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包括利润,税金等合并一起称为毛利价格可以简化公式为:
价格=成本+毛利
生料单位成本:
生料单位成本=【毛料总值-下脚料总值】÷生料重量
半成品单位成本:
半成品单位成本=【毛料总值-下脚料总值+调料总值】÷半制品重量
净料率:
 净料率=净料数量÷毛料数量×100﹪
净料数量:
净料数量=毛料数量×净料率
毛料数量:
毛料数量=净料数量÷净料率
单位产品成本;
单位产品成本=本批产品所耗用原材料总成本÷产品数量
菜品成本:
菜品成本=主料成本+配料成本+调料成本
综合毛利率 核算 :
综合毛利率=【销售总额-原材料成本总额】÷销售总额×100﹪
分类毛利率核算:
分类毛利率=【本类产品销售额-本类产品原材料成本】÷本类产品销售额×100﹪
销售价格核算:
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1-销售毛利率】
成本毛利率核算法:
销售价格=原材料陈本×【1+成本毛利率】
销售毛利换算为成本毛利:
成本毛利率=销售毛利率÷【1-销售毛利率】×100﹪
成本毛利率换算为销售毛利率:
销售毛利率=成本毛利率÷【1+成本毛利率】×100﹪
新调价格成本比例法:
新调价格根据新增成本和毛利率来调整:
新调价格=【原产品成本+新增成本】÷【1-销售毛利】
新调价格综合比例法:
新调价格=原定价格+原定价格×调价百分比
1. 饭店经营利润计划
    (1)  直接计算法。其计算公式为:
    饭店计划期经营利润=∑(某营业项目计划收入-某营业项目计划营业成本-某营业项目计划营业费用-某营业项目计划税金)
  (2) 因素测算法。一般可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基期经营利润。其计算公式为:
  基期经营利润=基期1~3季度实际经营利润+基期第4季度预计经营利润
  第二步,测定各项因素变化对经营利润的影响。其计算公式为:
  接待量变化增减经营利润=∑[(计划期接待量按基期价格计算的某项营业收入-基期某项营业收入)×基期经营利润率]
  价格变化增减经营利润=∑(基期接待量按计划期价格计算的某项营业收入-基期某项营业收入)×(1- 税率 )]
  第三步:
  成本费用变化增减经营利润=计划期饭店营业收入总额×(计划期成本费用率-基期成本费用率)
  税率变化增减经营利润=∑[计划期某项营业收入×(计划期税率-基期税率)]
  计划期经营利润总额=基期经营利润+或-计划期上述各项经营利润增减额
  2. 饭店信用期限
  增量利润=(新增收入-新增变动成本)-(增加应收帐款的信贷费用-坏帐损失)
  =(新增收入×边际利润率)-(增量投资×利率)-(营业收入×坏帐损失率)
  产生应收帐款所需增加的资金即增量投资=原先营业收入由于收款期变化成为应收帐款所需增加资金+新增营业收入部分应收帐款所需增加的资金
  =(平均收款期的变化×原先日均收入)+(新的平均收款期×日均增量收入×变动成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