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制度 酒店考察制度
1 )各部门因业务和 管理 需要外出进行考察,需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详尽列明计划考察的时间、地点、主题、目的、项目、参加人员、费用和交通等内容的方案。
2 )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准后执行。
3 )考察部门组织人员前往考察地点需按考察计划参观、考察、学习。并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讨论、做好相关笔记。
4 )考察结束回到酒店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考察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对考察报告进行评定与注语。
5 )部门整理的考察报告必须主题明确,思路清晰,不可泛泛而谈,学习必得应有针对性及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等。
6 )考察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自我提高和共同提高。自我提高就是要见成效,共同提高就要求考察报告供其他部门参阅参办、经验共享、成果共享。
7 )有针对性的单项考察后,工作仍不见成效,不落实考察报告中所要求做到的,将追查考察组织者的责任,直到经济处罚,如赔偿考察费用等。
8 )外出考察期间,必须严明纪律,言行举止均须体现温泉人的精神风采,以酒店的形象和声誉为重,倘若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的事件,组织者均应承担领导责任,酒店亦将对组织者和当事者从严从重处罚。
9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内或国际的出差、参展、招工、受训,以及酒店出资的所有外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