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酒店现金 管理 ,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私支现金。 酒店 经营 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日报销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日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由财务制度并负责解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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