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131”餐厅在全市多个区域开设川菜连锁店,其中黄浦、长宁、静安等区连锁店,均被查处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行为,现均被立案侦查。   被偷偷搜集起来的泔脚废油,经过滤、提炼,熬制成“食用红油”摇身变成火锅底料、烹制美味烤鱼被再次端上了餐桌。日前,连锁川菜馆“幸福131”餐厅因涉嫌使用地沟油,老板被黄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红油与地沟油外表近似    今年7月,黄浦区检察院在与区食药监局建立定期沟通联系中发现,西藏南路“幸福131”餐厅有“地沟油”犯罪嫌疑。经调查,今年6月至7月期间,“幸福131”餐厅西藏南路店厨师长张某指使该店厨师王某,将饭店顾客食用过的锅底底料进行过滤,其后放入大葱、洋葱、生姜等作料熬制“红油”,并用“红油”与其他配料重新烧制食物给顾客食用。     此前,“雁荡路福辣火锅店地沟油案”、“嵩山路振江川菜馆地沟油案”两起案件经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于今年3月宣判,4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分别判处1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调查,这三起地沟油案件都有相似之处。首先,饭店利用泔水油熬制“红油”,加工菜肴给顾客食用。犯罪嫌疑人将餐桌上留下的泔脚废油偷偷收集起来,经过过滤、提炼和熬制,加工食物回流餐桌给顾客食用。由于普通红油与用泔水熬制的“红油”在表面上难以区分,甚至经检验也难以鉴别,故而一些中小型川菜馆在制作、使用“地沟油”时无所顾忌。   其次,店主伙同厨师,内部“分工”明确。一般由饭店店主指使指定厨师进行提炼、加工、熬制“地沟油”,再由其他厨师使用“地沟油”烹制菜肴。     辩称地沟油是“秘方”    “地沟油”代替食用油,而烤鱼、火锅等菜肴已成为“重灾区”。由于川菜中火锅、烤鱼、水煮类的菜肴制作时需要使用大量红油,而红油的熬制又需要购买大量新鲜食用油,为节约成本,一些中小型川菜馆就往往用泔水油自行熬制“食用红油”加以使用,以此达到少用食用油、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在三起案件中,8名犯罪嫌疑人都辩称用泔水油熬制“红油”是川菜秘方,不犯法。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名均来自四川、重庆两地,其余2名也称曾到重庆专门学习“红油”熬制技术,并视为秘方保存。涉案人员声称四川、重庆的饭店内菜肴都是用泔水油熬制的“红油”制作,并没有听说有人食用后中毒和死亡的情况,甚至认为司法机关介入是“小题大做”、“法律规定不尽人情”。   对于“泔水熬制红油是川菜的传统 做法 ”等说法,检察官解释,“地沟油”由餐厨垃圾制成,极不卫生,各种有毒成分严重超标,一旦食用,会破坏人体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而因为“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对人体的损害显而易见。
      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    今年5月4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规首次明确,对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 经营 活动中添加、使用等物质,可直接认定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时无需鉴定,直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除此之外,《解释》分别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量刑标准加以了具体明确,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由于刑法缺乏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导致司法审判重罪轻罚等问题。       “幸福131”成为黄浦区检察院首次适用“两高”新规的案件。                                                                    “幸福131”餐厅已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