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酒店投资管理中,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区分为:一般性和专项性法律服务、诉讼性和非诉讼性法律服务、民事、刑事和行政法律服务等类型。结合酒店投资、运营的各个阶段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律师可以为酒店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体系。

(一)调查法律服务体系
这一体系主要是围绕酒店投资、运营前期准备、选址、房屋产权、信息调查、尽职调查、加盟商审核、特许资质审查、排除欺诈风险等方面进行,通常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酒店投资、运营前期论证
酒店投资行为涉及资本运作、厂址选择、可行性研究、投资回报率、税务处理、行政许可等,以及合作协议的起草、审核,经营场所的装修设计、产品采购等,律师的参与下,可以为酒店投资、运营提供全方位的风险识别、评估及预防,促进酒店投资、运营的正常实现。

2、酒店投资尽职调查
酒店投资、运营需要律师就酒店经营所需的房屋产权状况、供货商经营资质、特许经营许可商、聘用人员状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及信息核查等,特别是特许经营商是否具有特许人资格,以及是否拥有成熟的“品牌、经营模式以及是否具有指导、支持、培训的能力”,将影响到其特许资质问题。律师通过对上述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综合其他事实,作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法律意见,有助于强化酒店风险管理,降低经营风险。

3、起草相关协议、合同、申请等
酒店投资、运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复杂的法律文书,也需要庞杂的管理规范。律师的参与,可以为酒店投资、运营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文书及规范的管理规章,有利于降低酒店投资、运营风险。

4、审查信息披露的情况
酒店投资过程中,需要相对方以及投资、运营者披露相关信息,该部分信息的客观、合法性直接影响到酒店投资、运营的安全,甚至是涉及酒店生死存亡。律师通过提供专业服务,严格审查上述信息披露,利用这些披露的重要信息来进一步分析其中的风险,从而能进行有效防范,特别是针对披露信息涉及欺诈的情形,进而提高酒店投资运营的风险管控能力。
  
(二)建立酒店运营法律服务体系
这一体系主要是围绕有酒店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开业、培训等一系列经营活动,酒店运营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商圈调查、门店选址法律咨询服务;

2、装修门店、办理消防、卫生、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环保审批;

3、酒店运营中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设计等;
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要求酒店企业须设立完善的内部机制,包括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议事规则等,律师在酒店运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协助酒店企业完成企业工商设立登记,促使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其运营行为,从根本上实现酒店运营与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融合。

4、相关《合同》格式文本起草、审查、签订和解除;
合同是酒店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经济行为,其对酒店运营以及酒店运营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关系到酒店的生存。律师在起草、审查对外合同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涉及合同的整体性、合同变更、解除、无效、可撤销及后合同义务等问题,在合同本身存在不足或风险不可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法律文件予以弥补。

5、人员招聘、初期培训、酒店员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酒店运营中重要因素之一,其人员的招聘、培训以及管理直接影响到酒店提供服务的质量,以及酒店的市场竞争力。律师通过参与酒店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并参与起草人员管理规范,有助于提高酒店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酒店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能力,促进酒店服务竞争力提高。

6、酒店管理层的竞业禁止、股权激励措施;

7、酒店运营中的并购、上市、破产、重组。
酒店集团化、连锁化趋势明显,酒店运营的竞争化趋势日趋激烈,国际化也日趋明显,在此背景下,酒店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发生并购、上市、破产、重组等投资行为,律师可以在此过程中通过引导酒店规范运营,实现酒店规范化管理,并通过参与并购过程,包括设计并购方案、规制并购风险等,以及对酒店破产重组设计等,实现酒店运营目标。

(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
这一体系主要是围绕酒店特许经营中的商标权、专利权、店面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通常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知识产权的对内许可和对外保护。
知识产权作为酒店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经济型酒店生存立足之根本,应当进行全面立体的保护。例如商标作为经济型酒店的品牌标识,都注入了总部创始人的多年心血,如家连锁酒店的商标,强调客栈干净、简洁、经济、温馨,崇尚洁净似月,温馨如家的理念,借助Logo把“月亮下面我的家”的理念清晰地传播给消费者,非常形象并具有一定的感染力。为了更好地发展酒店的规模,需要对商标纠纷进行相应的预防,包括战略性注册商标的使用、驰名商标的认定等。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双方在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利益和风险责任方面的分享和承担,合同条款需要措辞准确,表达规范无歧义,并明确受许人的违约责任。在发生商标侵权纠纷的情况下,特许经营律师需要运用相关法律进行有力救济。

2、商业秘密的对内许可和对外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那些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特点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一般来说,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时,需要另外再签署《保密协议》,约定由受许人承诺不向第三人泄露被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受许人的雇员及合作者。《保密协议》还可以用来扩展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范畴,双方约定认可对总部有重要意义的秘密,并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

(四)酒店终止运营法律服务体系
这一体系主要是围绕酒店经营中合同解除及经营关系终止后费用处理、竞业禁止一系列事项处理及权利保护,通常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解除权的正确适用。
对于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因合同履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应当遵 循合同法的规定,即受许人任意解除权的规定。这一规定目的是加强对受许人的保护力度,但作为特许经营律师需要清楚,这一任意解除权也只是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范畴,排除的是特许人要求继续履约的抗辩,但并不是否认特许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因此特许经营合 同应当对这一方面进行对己方有利的审查修改。

2、合同解除后各项费用的处理。
特许合同中需要考虑合同解除后关于各项费用如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保证金的处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固定收费和比例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来保障特许人的合理收入,以保障特许人的合理收益。

3、后合同义务与竞业禁止协议。
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有关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的约定,仍然对受许人具有约束力。加盟店改换门庭的行为在连锁业内被称之为“翻牌”。对受许人可能存在的翻牌行为,特许人可以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加盟商竞业禁止及违约责任的条款,这样受许人翻牌后就应当承担相当于合同期内翻牌的加盟商的收益,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有效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