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交接班 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目的
为加强餐厅交接班管理,帮助员工迅速交接班,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餐厅所有的员工。
 
二  员工交接班管理
1 餐厅接班人员提前 15分钟到岗,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时,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岗。
2 交接班时,接班人须做好当班票据、物品的准备工作,并与上一班工作人员做面对面交接。
3 接班原则上由班对班交接,即由交班值班长与接班值班长进行交接,如个别岗位有特殊情况,可实施岗位与岗位的单独交接。
4 交班过程中,交接者处理班内工作,交班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
5 交班人员应对本班工作及上一班遗留工作进行说明,争取交代清楚。
6 接班人员认真核对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和本班注意事项,确认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并立即着手处理有关事宜。交接记录应列明下列事项:人员交接、物品交接、交接班记录;顾客的预订情况;重要顾客的情况;顾客投诉情况;未办完的准备工作;顾客的特别要求;餐厅工作变化情况。
7 交接班过程,必须严肃认真,详细清楚,责任分明,防止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 投诉处理 脱节等问题。
8 双方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各交接事项要有文字记录并签字,由于漏交、错交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漏接、错接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如责任分不清,由交接双方共同负责,凡已进行交接,事后仍发生问题的,由接班者负责。
9 餐厅营业结束后,当班人员应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并确保器具完整、卫生;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关闭所有电器开关,确保无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记录,经 店长 审核签字认可后离店。
10 第二天接班人员核对交接班记录,如无差错即签字确认。如有疑问可向店长咨询。
 
三  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