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账分开管理
(1)钱账分开管理,也就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 餐饮 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这里一定要注意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在另一方面餐饮店也要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 会计 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管钱的不管账,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己现金总账;也可以由出纳员登记现金账(包括现金总账和日记账),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汁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餐饮企业只要严格遵守这一条即可。
2。现金差错处理
餐饮店在实际经营中造成现金差错的原因是很多的。有人为的责任性差错,如:故意漏记错记,隐藏或毁灭原始凭据等,也有事故性、技术性差错,如: 核算 错误等。处理时,要区别对待。
(1)对于因出纳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的短款,无论金额大小,都要由出纳员个人赔偿,必要时可将其调离出纳岗位;
(2)对于玩忽职守,违反餐饮企业纪律,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责任性差错,应追究失职者的经济责任,给予适当的处分,数额较大、影响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一贯坚持按制度办事,工作认真负责,只是由于一时技术操作不慎而造成的长款或短款,如果金额较少,可在教育员工的基础上按“长款归企业、短款报损失”的原则处理;
(4)若由于当事人故意,或恶意侵占餐饮店现金,餐饮店可以做出解雇当事人,或选择送交公安机关等处理。
(5)对于一时查不清原因的差错,经负责人批准后,可将多余或短缺的现金列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挂账,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但不能长期挂账,要积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