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个别住店宾客行骗 A. 前厅接待员严格履行住店登记手续,按公安机关要求认真审核住店登记卡,严格审查住店宾客的证件,必须具备“二证”(身份证,结婚登记证)方可接纳。 B. 对有些客人的证件要复印留存根,以备发现问题时备用。 C. 对国内宾客采取支付支票和现金的方法,收银员接受支票时,经核实支票单位与持票人单位是否统一,否则不接受。发现可疑立即通知保安干事予以扣留审查。 D. 住店宾客费用超过300元时,财务部须派人催帐,无正当理由不付款者,不得继续留住。 E. 对国内宾客采取先付款后住店的原则,交几天、住几天,过期不付者,请其离店或继续付款。 F. 如发现宾客违反上述规定,并有诈骗现象,总经理办公室将予审查,并上报公安机关。 2、预防使用假信用卡、假币行骗 A. 财务部对设在各营业点的收银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熟练掌握辨别真假信用卡和识别假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B. 收银员熟悉各银行通报的黑名单。 C. 收银员必须严格按照信用卡的检验程序,认真检验信用卡的有效期和卡上特有标志。 D. 认真鉴别货币的真伪,特别对大面值的货币进行认真检验。 E. 一旦发现有人使用“黑名单”的信用卡,或假信用卡、假币,接待人员立即将卡或伪币扣下,稳住对方,组织力量预防嫌疑人逃走,并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将人扣留审查,必要时上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