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 赵云峰)以后到汉中出差旅游住宾馆的人,可以安心用完午餐后再退房了。近日,针对西汉高速即将开通和“十一”期间汉中市可能出现的旅游高峰,由汉中市物价局制定的《汉中市旅游价格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汉中市政府批准,并于本月15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汉中市旅  游市场的住宿、餐饮、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6个方面的经营价格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

《办法》要求各行各业明码标价,并对住宿业客房服务价格和旅行社接团价格实行价格备案管理。如住宿业客房服务价格要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当地主管部门汇总出备案参考价,要求经营者在规定幅度内核定并公示当日的客房价格,不得随意涨价。同时,《办法》明确规定,将旅客当天退房截止时间由原来业内通行的中午12时推迟到下午2时,下午退房时间由下午6时推迟到晚8时,分别向后顺延了两小时。

《办法》规定,市物价局对中心城区餐饮业经营者店内菜谱(菜单)、酒水单实行价格监控。同时明确,不允许加收调料费、空调费、包间费、茶位费、服务费等,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和采取虚假优惠折扣等方式诱骗他人消费。餐饮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或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否则,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