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用电规定
为了更好地节约成本,特对酒店用电作出如下规定:
   1. 开灯时间:上午 11 : 00 ,下午 5:30 (清理走廊卫生时可以开部分灯)
   2. 关灯时间:上午 13:30 ,下午 20 : 30 (根据客走情况关闭耗电量大的灯)
   3. 房间要保证人走灯灭,进行卫生清理时只允许开筒灯或吊灯等耗电量少的灯,严禁开射灯。
   4. 温度在 30 度以下时不允许提前开空调,客人要求开空调时,统一开到 26 度,客人有特殊要求再调整。
   5. 客人在吃主食时把空调关闭,客走时应关闭房间灯再去送客(如果来不及关闭,其他同事应有协助意识)。送客回来先关闭除灯以外的所有电源。
   6. 一楼大厅要根据客走情况及时关闭部分灯。
   7. 广场灯和门头灯必须在 20 : 30 前关闭。
   8. 最后一个客人离店应关闭所有公共区域的灯,由值班主管检察监督。
   9. 最后一名员工离店应关闭酒店所有非工作需要电源,由夜保人员负责检查,经理抽查。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家人认真遵守,爱护我们共同的家!犯同样的错误时,依情节进行 10 元至 50 元的乐捐,建设我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