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薪资考核实施办法
一、薪资结构    1 、月薪制员工的薪资结构由原来的工资总额分为固定部分、绩效考核、营业额考核、利润考核四部分。   ( 1 ) 固定部分占 60%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企业补贴 179 元)   ( 2 ) 绩效考核占 10% (每季度根据上级主管对其绩效考核的成绩)   ( 3 ) 营业额考核占 5% (每月根据连锁店完成营业额进行考核)   ( 4 ) 利润考核占 25% (每月根据连锁店完成利润进行考核)    2 、时薪制员工将现在时薪分为基本时薪和效益时薪二部分。其中效益时薪:员工 0.5 元 / 小时,星级员工 0.7 元 / 小时   二、考核    1 、月薪制   ( 1 ) 绩效工资按岗位绩效考核的成绩执行(新进员工本季度按 100% 计算)( 2 ) 营业额考核工资完成当月预算营业额考核工资的 100% 未完成预算营业额按未完成比例扣除。例如:某店预算月营业额为 240000 元,如完成 240000 元以上得 100% 如完成 221000 元则得 221000/240000=92% 则得营业额考核工资部分的 92% ( 3 )利润考核工资(含减亏)完成上月预算利润指标得利润考核工资 100% 未完成预算的按未完成比例扣除例如:某店预算利润为 50000 元如完成 50000 元得 100% 如完成 45000 元得 45000 元 /50000 元 =90% 则得利润考核部分的 90%    2 、时薪制员工实得效益时薪 = 效益时薪 * (营业额完成率 + 利润完成率) /2*100%   三、超额利润的分配(含减亏)    1 、每季度核算一次,按超利润部分的 50% 返回门店,分配比例按以下工时计算:   ( 1 )店经理按 500 工时计算   ( 2 )店副理按 400 工时计算   ( 3 )一级助理按 350 工时计算   ( 4 )二级助理按 300 工时计算   ( 5 )见习助理按 200 工时计算   ( 6 )员工按实际工时计算例如:某店一季度超利润 10000 元,有店经理一名,一级助理一名,二级助理二名,员工 20 名用工时 3000 小时。应得奖励时薪 10000*50%/ ( 500+350+250*2+3000 ) =1.15/ 小时店经理得奖励 =500*1.15=575 元员工得奖励 =150*1.15=172.5 元    2 、完成当年预算和利润,而年度员工工资总额(按预算百分比)有节余的,节余部分的 70% 按以上办法分配。   四、超额利润的发放   每年的 4 月、 7 月、 10 月和次年 1 月考核发放上一季度的超额利润(含减亏),奖励发放时以当日在册人员为准,不论何种原因离店都不列入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