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年度绩效考核 管理 办法
一、 绩效 与工资挂钩考核办法
公司全体员工均以计划利润为指标,按照年终考核工业和每月考核相结全的办法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是与公司签订了合同的人员)。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 、各 经营 部门员工月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 )酒店及各营业部门实际完成当月计划利润的 85% 以上时,每进退过计划利润的 1% ,公司奖励每个人当月基本工资的 1% 。当月发放一半,年终发放一半。( 餐饮 部菜肴、海鲜毛利在 52%+2% 范围外的利润不计算考核利润)
2 )当月达不到 85% 月计划利润时,每降低计划利润的 1% ,公司扣除每个人当月基本工资的 1% 。当月全部减完。
2 、各经营部门员工年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酒店及各营业部门实际完成年利润计划的 100% 以上时,每超过年计划利润的 1% ,主管以上(含主管)的管理人员年绩效工资按年工资总额的 1% 发放。领班和员工按按年工资总额月薪的 0 、 5% 发放(含吧员、收银员)。
(餐饮部菜肴、海鲜毛利在 52%+2% 范围外的利润不计算考核利润)
3 、非经营部门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 )酒店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维修部、保安部及收银主管、吧台主管则按酒店计划毛利润指标依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2 )吧员、收银员按所在部门的情况计发。
3 )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按酒店奖励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4 、酒店的油耗、水电费由维修部及酒店拿出奖励办法由公司批准实行。
5 、厨部按菜肴、海鲜的收入提成办法及毛利率考核办法由公司另行发文。
6 、前厅营销部考核办法由公司另行发文。
7 、以上各项绩效工资在年终时,全部计入费用中。
8 、公司各部门内部的二次奖罚分配由部门另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行。
二、绩效考核的软指标
1 、安全指标。主要是保证酒店,宾客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盗窃、中毒和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如若发生以上四项事故之一者,其处罚办法如下:
( 1 )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内的,取消事故部门经理、保安部经理及所在部门员工的当月奖励工资;
( 2 )直接经济损失有 1 —— 5 万元之间的,取消事故部门经理和员工,保安部经理和员的当月奖励工资。另扣除酒店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责任部门经理及责任人、保安部经理的当月工资。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 3 )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的,除按上述处罚外,另处罚以上部门的全体员工全年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 、环境卫生、劳动纪律、宾客投诉与服务质量,按公司相关规定由质量考核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3 、公司其他部门软指标考核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 、为确保公司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各部门要针对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交总经办备案。
5 、公司原来文件规定有与本文件不符的,一律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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