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订人员考核办法
一、总则 1. 制定目的 : 为激励预订中心人员工作士气,鼓励先进,从而提高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 预订中心人员考核,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考核之。 二、预订目标 管理 业绩核算范围 1 、预订中心人员所接收预订订的客户在好如家连锁酒店入住。 2 、预订中心人员预订房间的价格必须按照规定店面所接收的预订价格预订。 3 、预订中心的月预订客户入住营业额在 47250 元,即平均入住房间数为 450 间,平均房间在 105 元 / 元。 4 、预订中心人员试用期不再考核范围,第一个月工资为 600 元 / 月。转正考核期为一至三个月,考核标准为月预订入住超过 150 间,并接没有收到店面 及客户投诉。 二、考核方案 1 、预订中心人员编制: 定中心客服共 3 名 2 、预订提成方案一:预订中心月任务订房入住基数为 150 间 / 人 / 月,平均房间在 110 元 / 间,可以享受基本工资为 800 元 / 月,超出房间每间提成 5 元。 预订提成方案二:预订中心人员享受月底薪 800 元 / 月,平均房间在 105 元 / 间,按照每预订入住一间房提成 1 元 . 三、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酒店。 四、本管理办法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实行,如有变动酒店另行制定修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