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 管理 考核
    酒店管理 考核是加强管理督导、管理激励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员工转正考核、员工晋升考核、员工年度考核、以及在酒店薪酬体系进行全面改革时的定员、定岗、定级考核五个方面。
第六条    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考核是酒店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方向。
一、考核原则
(一)   规范化、 制度 化原则。
日常工作考核要求,酒店各级考核权限主体(各级管理人员),酒店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酒店各项 规章 制度如《 员工手册 》、《质检制度》《考核手册》等的规定进行考核工作,避免考核过程的随意性,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   连带责任原则。
根据各岗位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在日常考核工作中,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遵循管理的连带责任原则。凡在所辖区域员工违反酒店规定,且在管理人员职责、权限效力范围之内者,除该员工按章处理考核处;该区域各级管理人员均按员工责任上浮处理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权限
日常工作考核权限,按照《酒店考核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之规定执行。
三、考核方法
(一)   日常工作考核实行“分值法”考核。
            酒店按照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之规定,划分不同的岗位分值级数。
      

级别

职务

分值

中高层管理人员

总经理 助理

1000 分

部门总监

1000 分

部门经理

900 分

部门副经理

800 分

部门经理助理

700 分

基层管理人员

服务经理

600 分

主管

500 分

领班

400 分

基层员工

合同制员工

300 分

临时工

200 分

实习生和培训生无考核分值
(二)   考核分值的确定
  1 、各岗位考核分值的确定按照本手册之规定执行,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不因员工作时间长短和日常工作表现好坏而降低或提高考核分值。
2 、部门有按本《考核手册》之规定进行奖、扣分。
对员工的奖、扣分按照酒店规定的各种考核标准,根据员工日常的工作实绩和管理考核权限执行。同时,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拥有对部门员工综全考评,进行奖、扣分的权力。以员工考核分值为基数,具体按以下权限比例执行:

职务

奖分

扣分

总经理助理

≤ 20%

≤ 10%

部门总监

≤ 20%

≤ 10%

部门经理

≤ 15%

≤ 8%

部门副经理

≤ 10%

≤ 6%

部门经理助理

≤ 5%

≤ 4%
 
四、考核措施
(一)   值班经理 服务质量 检查考核
        1 、值班经理检查发现的问题,考核处理办法以填写“过失单”执行。由人力资源部月底直接在员工考核工资中体现。
        2 、值班经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经确认后应在第二天早会前填好过失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 、对当值期间不能确认的,应在第二天早会前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早会时,值班经理汇报检查情况,相关部门经理汇报调查处理结果;凡经确认的,由值班经理填写“过失单”,并人力资源部存档。
       4 、早会前未调查完毕没有及处理的,部门经理必须在当日 16 : 30 分之前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将处理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5 、值班经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到 管理 责任者,均按管理考核的连带责任原则和上浮原则处理。具体为:领班 5% 、主管 6% 、服务经理 7% 、部门经理助理 8% 、部门副经理 9% 、部门经理 10% 、部门总监 11% 、总经理助理 11% 。
       6 、值班经理已作考核处理的问题,各部门不得再对该员工进行扣分等其他形式的重复考核。
       7 、值班经理和相关部门经理对所查问题不作调查处理或敷衍塞责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推卸责任,甚至包庇违纪员工者,根据管理的连带责任原则,按上浮 20% 的比例进行考核处理。
     (二)质检小组质检考核
       1 、质检小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考核处理办法以填写“过失单”形式执行,由人力资源部月底直接从员工考核工资中体现。
       2 、质检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经确认后,在当月质检工作结束前填写过失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及进向质检组长汇报处理。
       3 、对当值期间检查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的,应在现场马上找该区域负责人进行确认;经确认后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 、质检小组已作考核处理,涉及到管理责任者,均按管理考核的连带责任原则和上浮原则处理。具体为:领班 5% 、主管 6% 、服务经理 7% 、部门经理助理 8% 、部门副经理 9% 、部门经理 10% 、部门总监 11% 、总经理助理 11% 。
       5 、质检小组已作考核处理,各部门不得再对该员工进行扣分等其他形式的重复考核。
       6 、对各部门无理抵触、不支持、不配合质检小组进行检查和调查处理问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均按上浮 20% 比例进行考核处理。
       7 、质检小组对所查出的问题不作处理或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包庇责任人,没有履行质检职责的,按上浮 20% 比例进行考核处理。
  (三)值班经理和 大堂副理 的客人投诉考核
       1 、值班经理和大堂副理关于客人投诉的处理;涉及到的相关责任考核,以过失单的形式执行,由人力资源部月底在考核工资中体现。
       2 、值班经理当值期间接到的客人投诉,应做好详细的客人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记录;并在次日早会前将投诉信息反馈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调查处理。部门经理应在当日 16 : 30 之前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在当日 17 : 00 之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 、大堂副理当值期间接到的客人投诉,应做详细的客人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调查处理。部门经理应在当日 16 : 30 之前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大堂副理,大堂副理在当日 17 : 00 之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大堂副理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应向当日值班经理汇报,由值班经理督促相关部门经理进行调查处理。
       4 、值班经理和大堂副理对客人 投诉处理 ,所涉及到的管理责任人,均按管理考核的连带责任原则和上浮原则处理。具体为:领班 5% 、主管 6% 、服务经理 7% 、部门经理助理 8% 、部门副经理 9% 、部门经理 10% 、部门总监 11% 、总经理助理 11% 。
       5 、值班经理和大堂副理已处理的客人投诉考核问题,各部门不得再对该员工进行扣分等其他形式的重复考核。
6 、各部门不支持、不配合值班经理和大堂副理工作,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不及时反馈信息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均按上浮 20% 比例进行考核处理。
7 、值班经理和大堂副理对客人投诉不及时处理,不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甚至包庇相关部门和当事责任人的,均按上浮 20% 比例考核处理。
    (四)各部门日常工作考核
      1 、实行“日考核” 制度 ,注重考核的时效性。主要是根据员工每日的工作表现进行现场即时考核。

      2 、坚持 制度 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依。在部门的日常工作考核要坚持以本《考核手册》和《员工手册》等酒店的各项 规章 制度为依据,减少人为的随意性,做到合理、规范、有序。
      3 、坚持层层分级考核的原则。以部门 管理 层级关系为考核权限人的划分依据,进行层层分级考核。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考核权限人应严格遵守考核权限,按章考核;各级考核均应做明明白白扣分,清清楚楚奖励。
      5 、在部门考核中同样实行管理考核的连带责任原则,相关管理责任均按上浮 20% 的比例进行考核处理。
       6 、对各级考核权限人不按本《考核手册》之规定进行考核者,均按上浮 20% 比例进行考核处理。
五、考核细则
(一)   酒店公共部分考核标准
1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甲类过失中的任何一条,扣 3 分;
2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乙类过失中的任何一条,扣 5 分;
3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丙类过失中的任何一条,扣 10 分;
4 、员工符合《员工手册》奖励条例中的任何一条,加 5-10 分;对于弄虚作假者,基层员工扣 10 分,管理人员按上浮 20% 扣分。
5 、对酒店检查提出的任何工作整改意见,不理会、不执行,每次扣部门经理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