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值班 管理制度
1. 值班经理工作制度
1.1 总经理 负责值班经理的管理和控制。
1.2 值班经理当值期间行使对酒店的监督检查管理权,并在值班本上做好值班记录。
1.3 行政人事部负责值班经理记录本的收集并将其所反映的当时未及时解决的情况传递给相关部门落实。
1.4 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值班经理所发现的不合格项以及提出的需要预防的措施。
1.5 行政人事部负责跟踪落实.
2. 值班时间安排
   2.1 周一至周六的值班时间为19:00至次日10:00.
   2.2 周日及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10:00至次日10:00
   2.3 行政人事部负责“值班经理值班表”发放.值班经理根据值班表值班,不允许私自调班,如需调班提前半天送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
3. 值班内容
   3.1 值班人员有各部门经理(助理)组成。
3.2 值班经理不定时地对酒店前,后台各岗位的礼仪礼貌、服务程序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项及时指出,并责令在岗人员进行纠正。
   3.3 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赶赴现场,判明情况,联系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3.4 认真,妥善地处理当值期间宾客投诉,员工服务中所遇到的问题。
   3.5 当值经理遇酒店重要(VIP)客人抵达或用餐时,须亲临大堂或餐厅监督接待工作。
   3.6 值班经理应在“值班经理记录本”上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做好3—4位征求宾客意见的征询的填写,于次日晨会后交与总经理。
   3.7 抽查当天空房和维修房情况。
   3.8 节假日期间,当值经理应将值班记录交与下一值班经理,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口头交接。
   3.9 值班经理在凌晨2点过夜审,并询问调查同一级别酒店入住情况。
   3.10 值班经理次日早晨10:00到总经理办公室口头回报值班情况。
   3.11 值班经理开始值班时到消防监控室签到。
 4.值班经理权限
   4.1 值班经理对当值期间的突发事件或临时任务有权代表总经理发出指令,接受指令的部门或人员必须配合并积极完成。
   4.2 对当值期间的宾客投诉,有权负责协调处理。
   4.3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可以行使督查的权利,有权对酒店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检查,督导,并提出纠正措施.
   4.4 值班经理需要调换值班时间,需提前报行政人事部,并通知总台服务员、保安,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落实.
 5. 值班经理用房规定
    5.1 值班经理原则上使用客房为值班用房,当客房入住率达到100%时,由房务部安排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等场所加床。
    5.2 值班经理的用房时间为值班时间,当天晚上24点以后才可拿房入住,次日上午10点以前退房。
    5.3 值班经理用房无故不得换房,应尽可能保持房间的整洁,节约使用房间内的易耗品。
6、值班经理处罚制度
     值班经理按要求认真填写,对违反行政制度的将受到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