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 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 成本 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 总经理 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