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人员:除销售总监、美工、文员以外的营销部全体人员 二、客房月考核指标:净房费收入 净房费收入包括协议单位、团队、会议等房费收入,但应剔除转应收款部分,加上当月应收款回收部分。即净房费收入=除散客外房费收入(含早)-应收款发生+应收款回收(按回收期折扣) 三、人事福利政策:各类假期参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享受酒店员工同等福利;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酒店规定处理。 四、本方案实行底薪工资考核,薪资(奖励)按净房费收入的完成情况计提;执行本方案后,营销部原则上将不再享受酒店的其他奖励。 五、考核奖励方法 (一)房费考核 a.营销员底薪每人为1400——1800元。 b.新员工必须达到每人每月5万元营业额,如不到将不足部份乘以20%在底薪中扣除(指新员工前三个月,超出不提成)。 c.三个月后,每人每月必须达到10万元营业额如不到将不足部份乘以10%在底薪中扣除,超出按2%提成,超过50万以上以3%提成(但不包括10万元营业额)。 (二)餐费考核 a. 餐饮提成:餐饮消费(优惠部分不计),按1%提成;客房及其他提成:按2%提成。 b. 西餐厅(自助餐券按推销一张奖励3元提成)、大堂吧、均不作提成。 c. 喜宴及市政府的消费不作业绩考核。 d. 原则上营销员须将餐饮预订单提前通知文员下单到餐厅收银台,特殊情况可以电话先告知,事后半天内补单,收银员根据该单做好营销员的业务链接,实际业务发生后在预订单上列明食品、酒水等实际消费金额情况,以便财务后台统计和汇总。 六、销售员费用 a. 每月通讯费销售员补贴200元/人。 b. 市内交通费销售员补贴200元每人,市区5公里内不派车,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c. 出差标准按酒店既定标准执行。 七、营销部个人薪资奖励的分配 财务部在次月10日前,根据本考核办法计算营销部及各销售员上月的薪资奖励,并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营销部和人力资源部。 审核后的分配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在每月15日酒店其他员工工资同步发放。 八、违纪违规及其它说明: a. 营销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并引起客人投诉、造成酒店经济或其他损失的,将取消该单业绩考核,并视情按每次200-500元扣款,月累计发现三次以上的将调岗处理; b. 如营销人员将不该属于本人的业务通过不正当途径占为已有的,不管金额大小,查实一次即视为严重违规,取消当月考核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c. 对营销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考核按《员工手册》执行,处分扣款按保底工资执行。 九、关于AR账: 1、所有AR账原则上必须在账目发生2个月以内收回,超过2个月提成方案详见附表。 项目 2个月内 2-3个月收回 3-4个月收回 4-6个月收回 应考核业绩基数 100% 60% 40% 0 2、特殊单位消费款需放宽回收期的,则由销售部提出申请报告,经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执行相应的回收款折扣率。 3、如在催账过程中发生坏账损失,营销人员将负全部责任。 十、如需修改本方案条款或有其它未尽事宜,酒店领导班子在 管理 人员会议上研究协商并决定。
 
以上方案妥否?请批示!
———— ———— 运营副总-杨** 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