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青岛 旅游 ,住在7天连锁酒店延安一路店,但是房内水管漏水,将行李都浸泡了。酒店本来答应免掉5天的房费,但在退房的时候,却不承认了。”7月22日,来自江西的游客苏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反映此事。   据了解,7月15日,苏女士一行8人结伴来青岛旅游,直接住进了延安一路的7天连锁酒店。本来一切正常,但是7月20日晚上回到酒店,打开门一看,地板上厚厚一层水,地上的行李都被水浸了。“那水能没过脚背,好几个行李都放在地上,里面的衣服都湿了,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事后寻找漏水原因,起初还以为是下雨所致,后来才发现,是洗手间的墙缝往外渗水。   苏女士拍下照片留证,然后找来了酒店客服,值班负责人宋经理赶来处理,苏女士要求给个说法。“东西都被水泡坏了,衣服湿了,电脑也浸水了。一开始经理说得好好的,答应给我们免5天房费。但是第2天,等我们准备退房的时候,经理又反悔了。说是只能免掉300元的房费作为补偿。我们要赶火车,经理看了我们的车票,火车2个小时后就要出发,就出尔反尔。本身硬件设施存在隐患,如今服务态度又这么差,令人心寒。”   22日,记者采访了负责此事的宋经理,他跟记者解释说,漏水的是花洒供水管,埋在墙壁里,时间久了出现老化,在所难免。“房间漏水,确实是酒店的责任,所以一接到顾客的反映,我马上给安排了一间新客房,了解到行李被水泡了,酒店就帮忙烘干行李、衣物。后来提到赔偿的问题,客户有损失,肯定得赔。苏女士开口就要2000块钱补偿,或者免房费,说是电脑浸水了。我检查了一下,发现电脑包外层沾水,但是电脑里面没进水,开机正常。我查了一下房费,是1846元,感觉在损失没有确认的情况下,不能随便答应。”   21日下午2点,苏女士一行人在前台退房,宋经理负责办理退房手续。由于房费是1800元,而苏女士只交了1500元的押金,宋经理提出,300元的差额作为补偿,苏女士不用再交,遭到了苏女士的拒绝。“她说电脑坏了,心情不好,要我赔电脑,赔精神损失费,说2000块钱是我之前答应的,但是我根本就没答应,她就说我出尔反尔,在大堂里堵着门不让客人进出,已经影响生意,我说你可以维权,我也可以报警。”宋经理解释说。考虑到顾客赶时间,而且还有老人,在双方僵持了将近2个小时后,最终酒店方面做出让步,在免除了300元的差价之外,还补偿了苏女士1000元现金,此事终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