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休假

第二章:事假

第三章:病假

第四章:婚假

第五章:丧假

第六章:工伤假

第七章:产假

第八章:请、休假程序

第九章:审批权限

第十章: 处理违纪

第一章:公休假
给假规定:
1、企业各岗位员工自2011年1月起每月均享有4天带薪公休假。
请假要求:
1、公休1天按内部排假计划提前一天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休班条;
2、一个月内连休2-4天以上者(含4天)须提前一个星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3、5天以上公休连休者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待遇规定:根据员工当月的实际出勤来计算享有带薪公休的天数。
处理方式:当月假期必须当月休完,否则不做加班和延期休假处理。(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向店总书面申请)

第二章:事假
给假规定:当月公休休完后,因临时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方可请事假。
请假要求:事假1天提前一天申请;2-4天(含4天)提前一周向店总申请;事假5-10天(含10天)提前15天向公司申请,10天以上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
待遇规定:事假无工资,事假半天扣半天工资;一天扣相当于本岗位两天的月度工资,特殊情况可由店长申报,公司总监审批为无薪事假。
处理方式:事后请假均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病假
给假规定:在岗工作期间因患病不能继续工作者方可请病假。
请假要求:
员工需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存在特殊情况者可在归岗后上交医院证明;
1、突发性疾病在治疗同时按休假审批权限由部门负责人申报审批,并按休假时间填写休班条或休假申请(休假申请2日以内传至公司);
2、可预见性疾病需休假诊治者,须提前出据医院检查报告或诊断证明;

3、按照事假提前申请时间的规定来申请病假。
待遇规定:病假期间无工资,根据当月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公休与病假天数。
处理方式:病假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第四章、婚假
给假规定:在职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凭结婚证申请婚假。
请假要求:持休假申请及结婚证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报公司审批备案。
待遇规定: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达到法定婚嫁年龄的员工可享有连续7天的带薪婚假;
2、未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员工请婚假,按无薪事假处理;
3、符合带薪婚假要求员工超过7天部分按无薪事假处理,婚假天数最长不可超过15天,否则不享受带薪婚假。
处理方式:事后或逾期申请均按旷工处理,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第五章:丧假
给假规定:在职员工因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
请假要求:
1、 申请丧假者归岗后需持有丧假证明;
2、员工提出丧假申请后,根据休假时间填写休班条或休假申请,并按休假审批权限由部门负责人申报审批。
待遇规定: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享有3天带薪丧假;
2、在公司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以上员工或满12个月以上因非直系亲属去世需请丧假者,假期均按无薪事假处理;
3、符合丧假要求员工超过3天部分按无薪事假处理,丧假天数最长不可超过10天,否则不享受带薪丧假。
处理方式:丧假无证明者需按事假处理。

第六章:工伤假
给假规定:因工作中受到伤害,经酒店或相关部门鉴定后无法上班者,可申请工伤假。
请假要求:
1、 出现工伤需休假治疗者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有医院诊断证明。
2、员工出现工伤后所属部门负责人根据休假时间填写休班条或休假申请,并按休假审批权限由部门负责人申报审批。
待遇规定:1-7天(含7天)按基本工资的100%发放,8天—15天(含15天)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16天—30天(含30天)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30天以上停薪留职,参照国家劳动伤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险另行计算)。
处理方式:因自身原因,如未按操作流程使用设备设施等所造成伤害者请假按无薪事假处理。

第七章:产假
给假规定:在职员工可凭医院怀孕检查报告申请产假。
请假要求:以书面形式申请,提前30天上报公司审批备案。
待遇规定: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且达到法定的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有3个月的补助(每月补助900元);
2、在公司连续工作未满3年女员工产假按无薪事假处理;
3、如需延假,需另行批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延假按无薪事假处理;延假超过3个月不予以发放补助;
4、产假完毕回岗1个月后补发产假期间的补助。

第八章:请、休假程序

1、员工请假前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通过审批后方可休假,休班条或休假申请需由人事助理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者将按旷工处理;
2、员工申请、休假应根据休假类别填写《休班条》或《休假申请》;
3、员工请、休假4天以内(含4天)需填写休班条;5天以上请、休假需填写休假申请,并根据请假类别附有相应证明;
4、员工休班须在休班前将休班条上交店内/公司人事助理;
5、员工休假申请必须在店总审批后2日内传至公司;
6、各部门员工请假后的相关工作均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妥善安排;
7、请假人在休假期内提前返岗上班者,应先向部门负责人销假并填写销假条;员工
销假条得到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给予正式销假;销假条上交店内人事助理保存统计考勤;未销假的按正常休假处理;
8、无论何种假期,若请假人延假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按请假流程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9、特殊情况不能本人办理延假手续者经店总同意后可由部门负责人代写续假申请,并上交公司总监审批。

第九章:审批权限

第九章:审批权限

休假类别

休假天数

审批人

休假天数

审批人

休假天数

审批人 假天 数 审批人

公休假

1

部门负责人

2-4天(含)

店总

5—9天

总监 10天以 上

事假

1

部门负责人

2-4

店总

  5–9

 

总监

病假

  1

部门负责人

2-4

店总

5—9

 

总监

婚假

7天以内(含)

店总

8天以上(含)

总监

丧假

4天以内(含)

店总

5天以上(含)

总监

工伤假

店总

总监

产假

3个月

人力资源部

6个月

总监

第十章:违纪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上交休班条或休假申请者记甲类过失一次。

2、上交休班条或休假申请填写内容与实际休假时间不符者将给予部门负责人乙类过失处理。

3、未按休假审批权限私自批准员工休假的管理者,主管级按丙类过失处理,经理级以上按丁类过失处理。

稿

王建春

张恋恋

7
           公司各店

  5
传达范围

全体员工

落实方式

组织学习

店总签字

 

  落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