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管理的12条禁忌

  一、 忌酒店经营管理随意性。

  酒店管理依赖于制度,酒店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要求乃至各级人员的职责、任务、目标、言谈举止等都被严格地规范于制度之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将受到何种处罚”是酒店所有员工都非常清楚的,管理者只要按照制度去检查要求,而无需随主观意志指手划脚,更不能置制度于不顾,凭主观情绪与想象任意要求下属“如何做”。否则,员工将无所适从,管理程度也会因为管理者自身的原因造成混乱。

  二、 忌酒店经营管理决策盲目性。

  决策前调查分析不够,信息不准或管理者主观、片面、缺乏经验及素质不到位,易造成决策失误。

  三、 忌短期管理行为。

  酒店管理讲究可持续性,一切工作的计划、方案、目标、决策必须着眼于酒店的长远利益,维护酒店永久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 忌越级管理。

  “一级对一级负责,每个人只有一个上司”,越级管理会造成下属无所适从,管理秩序混乱。

  五、 忌“保姆式”酒店经营管理。

  酒店实行层次管理,分级负责,每个职别的人员都有自己明确的职责要求,所以,一级管理人员应该鼓励下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记不能权责独揽,事必躬亲。

  六、 忌酒店经营管理墨守成规。

  酒店运行程序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其经营、销售、推广必须灵活而富有新意。通过经常开展形式各异且富有吸引力的营销活动,给宾客创造一种新颖、温馨的消费环境,从而实现酒店最佳的经营效益。

  七、 忌管理不拘小节。

  酒店的服务功能几乎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素有“小社会”之称。复杂的服务功能要求酒店管理工作应做到于细微之处一丝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