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酒店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1、入职培训的基本要求:
· 新员工 在上岗之前应对酒店有个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规章制度,建立基本的 服务意识 ,在工作中能为客人提供更好服务。
·培训期间需要签到,不得漏签或者代签。
·进出酒店要走员工通道,需要时使用员工洗手间。不准使用客用设施,不准在任何一个非岗服务区域内出现。
·在培训教室内不准吸烟、进食、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服装整洁、大方。
·参加培训的员工需认真做好笔记。
·在培训结束时将进行考核,考核记入员工档案。
·若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定者,酒店将不给予录用或处罚。
2、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每位新员工必须接受新入职培训课程。
·每位新员工培训后必须通过培训的入职考核,否则不能给予录用。
·新员工入职培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若有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否则不能给予录用。
·新员工接受入职培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违反课堂纪律,连续三次经培训人员提出不改正者,不给予录用。
·新员工在接受培训期间无故旷课两次,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新员工入职考核有两次机会,补考不及格者,人事部门不能录用。
3、 领班 主管 培训制度
·每位领班主管必须接受“领班主管专题培训”。
·没有经过领班主管培训并考核及格者,不给予晋升或转正。
·受训人员缺勤(无论是无故或请假)两个专题培训,取消受训资格,被视为不及格。
·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经培训人员同意后,报培训部备案,培训人员不接受口头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被取消培训资格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升或转正。
4、优质服务培训 管理制度
·每位员工必须接受“优质服务培训专题”培训。
·没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及格者,不得提为优秀员工评选。
·受训人员缺勤(无论是无故或请假)两个专题培训,取消受训资格,被视为不及格。
·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经培训人员同意后方可,培训人员不接受口头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被取消培训资格或考核及格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升或转正。
·培训单位必须将培训的通知提前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须合理安排,若因部门原因导致员工不知道而未能参加培训者,记部门经理口头警告一次,两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培训单位可根据酒店实际住客情况,提前或推迟 培训计划 ,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