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厅厨房原料备货及出品奖惩条例
连锁餐饮厨房质检奖惩条例——原料备货及出品处罚     ( 1 )备货时,由于工作失职或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备货质量很差者,处以 20 元罚款,并记书面警告一次。   ( 2 )随意浪费或不合理利用原料而造成浪费者,处以 15 元以上的罚款,并记书面警告一次。   ( 3 )生货出品色泽过深或味道过咸者,处以 10 元罚款。   ( 4 )生货工作安排不当、拖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出品的,出以责任人 10 元罚款,并记以该部领班及部长各 10 元罚款。   ( 5 )因菜肴出品时间过长而导致客人投诉者,处以砧板领班 10 元罚款和直接责任人 5 元罚款,相关部门予以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