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酒店优秀员工评比标准
优秀员工评比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酒店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进酒店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酒店决定开展评选月度优秀员工的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2. 规定内容
2.1 优秀员工的定义:
优秀员工是指在酒店工作中思想进步、道德高尚、工作敬业、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先进分子,他们影响和带动着周围的员工为酒店努力工作,奋力拼搏,是酒店建设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员工的优秀代表。
2.2 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
2.2.1 思想积极进步,认同酒店 管理 模式和所倡导的酒店文化,并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践酒店的酒店文化;
2.2.2 热爱本职工作,勤恳敬业;服务周到热情,主动为客人排忧解难,在对客服务工程中以情服务,用心做事,受到客人的表彰,为酒店赢得荣誉,当月有突出为客服务事例。
2.2.3 积极参与管理,一心为公,树立正气,敢于同违规违纪现象作斗争;
2.2.4 善于创新,能够提出有效的创新、合理化建议;
2.2.5 能够快速反映客人的意见和投诉,满足客人的需求,向客人提供超常服务,成绩突出者;
2.2.6 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多次受到部门或班组表扬,当月考评成绩列部门前茅者;
2.2.7 当月无客人投诉和重大责任事故;酒店质检及值班经理检查问题无直接责任的;
2.2.8 尊敬上级,团结同事,富有团队精神;生活中表现优良,品德高尚;
2.2.9 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2.10 当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等危机现象,当月未受到酒店甲类过失类以上处分(含过失)。
2.3 优秀员工的评选程序:
2.3.1 元旦前,各部门依据优秀员工的评选条件,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评选,依据班组的评选结果,评选出月度优秀员工候选人。
2.3.2 各部门将本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名单及典型事例推荐表等情况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总经办审核。
2.3.3 名额限制: 000000
2.3.4 元旦前(节假日可顺延),由总经办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考核,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酒店月度优秀员工,并报总经理审批。
2.3.5 酒店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受重复限制,当月评选员工可参加下月评选。
2.3.6 总经办负责对评选出的酒店优秀员工进行民主评议,凡评议成绩达不到中上水平以上的,不能当选酒店优秀员工。
2.3.7 评选只针对酒店一线员工,管理人员不在评选范围。
2.4 优秀员工材料的上报:
  各部门上报优秀员工材料时,要使用总经办下发的《优秀员工推荐表》,“推荐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同时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5 优秀员工的奖励:
2.5.1 当选优秀员工的人员,评选当月可获得( —– )元的物质奖励。
2.5.2 并在酒店一楼张贴每月优秀员工照片。
2.5.3 每月评选的优秀员工授予“微笑勋章”,并在日常工作中佩戴。
2.5.4 原则上在次年年初组织上一年度优秀员工 旅游 一次。
2.6 优秀员工档案的管理:
总经办负责设立酒店优秀员工档案,对每月评选出的酒店优秀员工 资料 进行整理并存档。
3. 责任
3.1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严谨的原则进行评选,凡出现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的现象,一律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 50 元过失处分。
3.2 各部门每月必须将评奖结果按时上报总经办,凡每月( — )日前未上报优秀员工的部门,将给予部门负责人 20 元过失处分并需立即补报;部门当月若无符合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书面通知总经办弃权。
3.3 各部门必须保证上报优秀员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核实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 100 元过失处分。如各部门上报优秀人员材料,出现内容缺乏、字迹潦草等现象,一律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 10 元过失处分。
3.5 其它违反本规定者,将按酒店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本规定自 ——- 年 ——- 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