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介绍信和印章 管理 规定
  1 、酒店印章、介绍信和各种文函的用印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室负责。
   2 、酒店各部门因公需开具介绍信或需在文函上加盖酒店印章(合同章),须认真填写介绍信,并附有关材料,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店领导不在,授权总经理室主任核准。
   3 、员工因私须开具各种证明、加盖酒店印章,必须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店领导审批。
   4 、凡违反上述规定,总经理室有权拒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