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交纳的地方附加税,原则上由各地立法部门确定,目前在一些地方、外商投资酒店与国有酒店在交纳地方附加税的内容上是不同的,按所得税征收的地方附加税,全国各地都江堰市一致,只是以流转税计征对象的附加税不完全一致。 以北京为例,北京的国有酒店,需要按照流转税计征3%的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额计征7%的城市建设税,而外商投资酒店目前没有这些附加税。 最近有关人士呼吁,在税收上应保持外商投资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一致,以便国有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与外商投资企业竞争,将来如何变化,应以税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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