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的会计科目是参照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 旅游 企业会计科目设置的。 会计科目一般分为资产、负债、投资人权益和损益四大类,参照行业会计科目的规定分类顺序编号。 二、本企业的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利润分配表等有关附表。需要上报汇总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必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旅游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项目内容编制;其他报表可以由企业根据需要,参照财政部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同意的行业会计报表格式及项目内容编制。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资总额、投资构成以及投资进度; 2、资本变动情况; 3、生产 经营 情况; 4、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5、资金变动及周转情况; 6、外汇平衡情况; 7、主要税费的交纳情况; 8、财产的盈亏损废情况; 9、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10、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三、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投资人。年度会计报告还应当报送原审批机关。 季度会计报表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