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宾馆质量 管理 细则
为保证酒店宾馆正常 经营 ,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对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纠正,确保酒店宾馆服务品质,特制定酒店宾馆《质量管理细则》。全体员工不仅应严格遵守,更应将严格遵守《质量管理细则》视为必须履行的义务。。
《质量管理细则》包括《员工奖励条例》和《员工过失行为处罚条例》两大部分。《质量管理细则》本着维护酒店宾馆员工的正常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发展为目的,严格贯彻 “ 奖优罚劣 ” 的原则。
为充分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细则》特规定如下:
1 、全体员工必须积极宣传、认真学习并执行《质量管理细则》,自觉接受奖罚,扬正纠错;
2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3 、 制度 面前,人人平等;
4 、员工奖励以现金方式,员工处罚以罚分方式进行计算,《员工过失行为处罚条例》中的1分为员工基本工资的1%;
5 、 “ 奖罚通知单 ” 一式三联,分送奖罚部门或当事人、财务部、质检培训部;
6 、酒店宾馆管理人员或大堂副理有权按照《质量管理细则》对酒店宾馆员工进行奖罚;各部门经理、主管对跨部门员工有奖罚建议权;
7 、酒店宾馆员工均有投诉权,但必须遵守酒店宾馆层级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情况;
8 、酒店宾馆管理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的调查了解后根据《质量管理细则》进行奖罚;
9 、大堂副理开具 “ 质检处罚通知单 ” 后,被处罚员工须三日内到质培部签字确认。若员工过失行为属实,但拒签罚单的,罚分在5分以下的由其上级代签,此类情况属蔑视酒店宾馆《质量管理细则》的严肃性,另双倍处罚;罚分在5分以上的则报总经理办公室予以处理;
10 、被奖励员工须三日内到质培部签 “ 奖励通知单 ” ,持奖励通知单和领款单到财务部领款,逾期不签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11 、被处罚员工须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缴纳罚金,逾期不缴纳罚金者,罚金加倍,并由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2 、酒店宾馆员工拥有对《质量管理细则》的知晓权和处罚后的申诉权;
13 、酒店宾馆有权修改《质量管理细则》;
14 、任何由酒店宾馆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质量管理细则》的一部分;
15 、员工行为若触犯酒店宾馆其他相关条例的,将一律并处;
16 、此《质量管理细则》从二00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